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和欧共体委员会(EC)很重视生物新技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,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在于,农业产品与生物技术专利之间会出现前所未有的纠结。 WIPO和EC着重研究了专利法应如何处理生物的特殊性所带来的问题。WIPO曾提出十六点“建议性解决方案”,EC指令中采用了WIPO的基本观点。
王爱华. 生物技术和知识产权——微生物保藏和农业生物技术问题[J]. 中国生物工程杂志, 1992, 12(6): 52-57.
https://manu60.magtech.com.cn/biotech/CN/Y1992/V12/I6/52
Cited